呼伦贝尔市广大经营者:
为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查处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三、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四、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
五、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我局对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