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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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入小微企业 名录 | |||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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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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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6:03:00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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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如何加入小微企业 名录 如何加入小微企业 名录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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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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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6:07:49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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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唯一: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五条:“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及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第五条:“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的规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由统计部门确定,您可登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网址:http://xwqy.gsxt.gov.cn/查询您的企业是否在名录中。 感谢您对呼伦贝尔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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