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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开办个体门诊
网友
白**
来信时间
2024-10-24 14:07:10
信件内容
咨询:如何开办一个个体门诊,个体门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以及门诊名称重名与否在哪里查询?
办理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
2024-10-25 10:30:1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白玲:

       您好!

       您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上请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登录个人办事在全程电子化办理,线下请到开办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规定,请勿在住宅从事餐饮服务业)

       办理门诊是否重名由办理营业执照的网络系统自主筛查,有重名的系统自动拦截。申请人办理完营业执照后,到海拉尔区卫健委进行诊所执业登记备案。

       感谢您对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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