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呼伦贝尔市重点行业领域特点,制定本抽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住房城乡建设、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招投标、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为重点领域,通过专项抽查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全市所有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实现应审尽审,形成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抽查范围
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文件类型:市政府及各部门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以及“一事一议”形式、标准、技术规范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重点审查内容
妨碍平等准入和退出: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条件(如本地企业优先、注册资本限制等)。
限制商品要素流动:对外地商品服务实施歧视性价格、补贴或技术要求。
违法违规给予优惠政策:违反税收、土地等法律法规的特定企业优惠。
排斥限制招投标:设定与项目无关的企业资质、所在地等要求。
其他问题:强制企业转让技术、指定交易等行政垄断行为。
四、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能源局、财政局、发改委、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
抽查方式:抽查以线上为主,市市场监管局将利用大数据手段,随机抽取有关单位公开发布的政策措施。
五、工作安排
(一)文件抽取和专家评审。市市场监管局将本年度抽查方案印发至旗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有关单位公开发布的政策措施,并对抽取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汇总。市市场监管局对抽取的政策措施进行评审,在综合第三方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二)存疑文件核查与复核。对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将向有关起草单位发出核查函开展核查。对旗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将直接或者委托相关旗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核查工作。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1.起草单位制定政策措施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履行情况及自我审查结论。
2.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
3.政策措施适用例外规定情况。
4.起草单位关于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意见和理由。
5.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应当按照《呼伦贝尔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规则》第四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核查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核查情况,对有关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确定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政策措施。
(三)督促整改与结果通报。对经复核认定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发出《提醒敦促函》、实施约谈等方式,督促有关地区、部门落实整改。对抽查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向有关旗市区市人民政府或者市直相关部门通报。抽查工作情况上报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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