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公安局、社保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委、能源局、金融监管支局:
现将《呼伦贝尔市2025年“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活动结束后,请市直相关部门将本系统开展“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总结情况于11月27日前以便函形式通过OA报送至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呼伦贝尔市卫健委 呼伦贝尔市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 海拉尔海关
金融监管总局呼伦贝尔监管分局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2025年“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2025年全国“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全国“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部署,扎实推进《呼伦贝尔市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若干措施》落地见效,聚焦“诚信、公平、便捷、安全” 消费环境建设目标,紧扣呼伦贝尔市旅游消费、绿色农畜产品消费、冬季冰雪消费等特色领域,集中开展系列活动,系统解决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商品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增强维权效能,助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主题: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共建呼伦贝尔放心消费生态圈。
(一)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经济活力”总体目标,强化部门协同与央地联动,健全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维权服务等制度体系。聚焦商品服务质量提升、市场秩序规范、维权效能升级、社会共治深化等重点任务,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为构建“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系统性支撑。
(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配套法规的宣贯落实。坚持法治思维引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贯彻,推动消费者权益保障从“事后救济”向“源头预防”转型。聚焦消费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强化消费安全、治理维权难点、提升维权效能。健全商品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守法承诺—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全链条法治保障,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根基。
(三)畅通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消费环境共建共治。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着力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等体制机制障碍,健全适应新消费发展的准入准营与监管执法制度体系。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消费环境协同治理机制,加快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联合奖惩应用。强化制度创新,优化治理效能,为打造放心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提供制度保障。
三、组织架构
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社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海拉尔海关、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呼伦贝尔监管分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协同参与此次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和成效汇总等活动。
四、重点任务
(一)政策宣贯赋能行动
1.举办“优化消费环境月”主场活动。本月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国有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消保机构、消协组织代表、法律专家、行业协会代表共同参与,紧紧围绕“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活动主题,重点宣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及呼伦贝尔市落实措施,解读放心消费创建标准、预付式消费监管政策、无理由退换货规则等。各部门集中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成果发布、发起倡议等形式,展示工作成效,加大宣贯力度。
2.打造线上线下宣传矩阵。在相关部门单位线上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视频、消费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线下各部门可自行组织开展“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设置政策解读、成果发布展示台,吸引市民共同参与,提升消费维权意识。
3.聚焦重点群体精准宣教。针对老年人、大学生、农牧区消费者等群体,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走进养老机构讲解养老服务、保健品消费陷阱防范知识;走进高校开展“理性消费 依法维权”主题讲座;深入乡镇村屯通过流动宣传车、集中宣讲等方式,普及农资产品、日用消费品质量鉴别知识;对外国人来华在华便利消费开展政策宣介活动。
(二)市场秩序净化行动
4.展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聚焦旅游消费(景区门票、旅游包车、住宿餐饮)、绿色农畜产品(牛羊肉、乳制品、特色农产品)、冬季冰雪消费(冰雪装备、滑雪服务)、线上消费(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呼伦贝尔特色消费领域,展示“铁拳” 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发布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重点宣传整治预付式消费“跑路”、旅游合同“霸王条款”、网络购物售后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及查处典型案件。
5.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成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加强米面油、肉蛋奶等民生食品及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果;开展电动自行车、取暖设备、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一律责令下架召回案例曝光;加强对进出口消费品检验监管,防范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行为典型案例。
6.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行为。整治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等行为,畅通全国统一大市场流通渠道;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查处医药、公用事业、汽车销售等领域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曝光;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对景区、商超、电商平台等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聚焦“双十一”等消费高峰期进行风险防控和维权指引,倡导科学理性、绿色品质消费。
(三)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7.推进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鼓励商场超市、景区景点、电商平台、餐饮店等经营主体承诺“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发展一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和放心消费商圈、景区。持续开展消费风险提示、消费教育系列直播等活动,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图书,举办线上知识竞赛,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
8.提升重点领域服务质量。完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景区、旅行社、酒店等企业落实服务规范,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和应急处置能力;优化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在主要景区、商圈新增充换电设施点位;开展“孝老爱老购物季”,推广适老化产品和服务,发布老年用品推广目录;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航空消费等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和公示通报,及时发布生活服务、航空客运等自律公约。完善重点领域服务消费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发起放心消费倡议活动。
9.促进特色消费提质升级。围绕呼伦贝尔绿色农畜产品,开展“有机认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提升优质农产品知名度;规范冰雪旅游消费服务,制定滑雪教练服务标准、冰雪装备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保障冰雪消费体验;推动“文旅+消费”融合,在重点景区设置特色消费体验区,提升旅游消费附加值。
(四)维权效能升级行动
1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机制,建立“一口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机制,确保消费投诉举报响应率100%、办结率不低于95%。在商场超市、景区景点、社区等场所加大增设消费维权服务站,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实现小额消费纠纷现场化解。
11.加强消费维权数据应用。对活动期间受理的投诉举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梳理高频问题和重点领域,形成消费维权热点报告,为精准监管提供依据;针对突出问题,向相关行业协会发送行政建议函,推动行业自查自纠。
(五)社会共治深化行动
12.发起行业自律倡议。组织旅游、餐饮、零售、电商等重点行业协会签署《放心消费自律公约》,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3.开展消费体验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组成“消费体验官”队伍,对重点商圈、景区、电商平台等开展实地体验,围绕商品质量、服务态度、价格诚信等方面进行评议,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11月份)
全面开展各项重点行动,按计划推进政策宣贯、专项整治、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二)总结阶段(12月1日前)
收集汇总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数据成果和典型案例。开展活动成效评估,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要求,确保本次活动方向正确。按照职责任务,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等工作及展示,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优化活动流程,简化活动环节,树立为基层减负的理念。精心策划组织各项活动始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积极健康的活动氛围和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